2020年烟台莱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85人)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辅警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勤务辅警85名,其中男性81名,女性4名。
招聘职位详见《莱州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1995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有防暴、处突等专业技能特长(以退伍军人档案记载、等级证书或奖励证书为准)的退伍军人或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1992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要求详看《2020年莱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 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 报名地点:莱州市光州西街1600号莱州市公安局政工室。
3.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莱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莱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5张。
学历认证及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在2020年1月 7日前取得,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查。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附件4)。
4. 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个人资料、身高、体重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 笔试
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政方针、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辅警职位A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辅警职位B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2. 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 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折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
4. 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着运动鞋、运动服。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政治考核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成绩为不合格。体检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应聘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应聘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四)人员递补
应聘人员因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测、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进入拟招聘范围者,办理相关手续,约定试用期。试用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四、相关待遇
拟聘用辅警,实行劳务派遣制,与莱州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莱州市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基本报酬每月1910元, 根据上级公布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适时调整。绩效每年3000元,由招聘单位根据日常管理和考核结果确定。每月按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相关装备,包食宿。另外,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由公安部门适情发放重大安保补贴。
五、其它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报名者可关注“莱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查看《2020年莱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及相关事宜。
招聘咨询电话:。
附件1:莱州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doc
附件3:莱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莱州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月3日
原标题:莱州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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