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济南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公告汇总(217人)
2020济南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局公告汇总 | |
莱芜区 | 莱芜区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30人简章 |
济阳区 | 济阳区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33人简章 |
钢城区 | 钢城区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11人简章 |
章丘区 | 章丘区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30人简章 |
长清区 | 长清区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28人简章 |
历城区 | 历城区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8人简章 |
天桥区 | 天桥区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2人简章 |
槐荫区 | 槐荫区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7人简章 |
市中区 | 市中区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5人简章 |
商河县 | 商河县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38人简章 |
高新区 | 高新区公开遴选村居党组织书记7人简章 |
南部山区 | 南部山区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9人简章 |
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 | 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简章(9人) |
为进一步拓宽村党组织书记来源渠道,大力推进“头雁队伍提升”行动,激励引导各类优秀人才服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一批村党组织书记。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岗位
本次遴选共217个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其中,市中区5个,槐荫区7个,天桥区2个,历城区8个,长清区28个,章丘区30个,济阳区33个,莱芜区30个,钢城区11个,商河县38个,济南高新区7个,市南部山区9个,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9个。
二、公开遴选的范围
济南市及相关区县、街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一线工作人员),街镇编外聘用人员;退役军人,离职退休和返乡创业人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村“两委”成员和后备人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村致富能手,乡村医生等群体中的优秀党员。
三、公开遴选人员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尚德好、群众口碑好,担当精神强、带富能力强、服务意识强,具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驾驭复杂局面;
2.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中共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一般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村级事务;
6.无“不得”“不宜”担任村“两委”成员的情形。
公开遴选人员不受身份、职务、职级限制。遴选所涉及年龄、党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5月31日。
四、公开遴选方式和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由相关区县党委组织部负责。属济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离职退休人员)的,向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名,提出拟参与遴选的意向区县,经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把关,形成推荐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纳入相关区县的遴选程序。属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离职退休人员)的,向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名,经单位党组(党委)研究把关后,形成推荐意见,报区县党委组织部。其他人员向所在街镇党(工)委报名,经街镇党(工)委研究把关后,形成推荐意见,由街镇党(工)委统一报所在区县党委组织部。市、区县党委组织部均不接受个人报名。考虑疫情防控的实际,以线上报名为主,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具体遴选程序详见相关区县公开遴选简章。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10日17:00
五、政策待遇和有关要求
1.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任期一般为3年,日常管理由街镇党(工)委具体负责,每半年由区县党委组织部开展一次履职评估,年度工作考核、任职期满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区县、街镇分级负责,对工作不胜任、群众不满意的,及时进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任职期满考核合格、本人和派出单位同意的可继续留任,纳入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管理;其他人员可连选连任。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离职退休人员和街镇编外聘用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保留原待遇不变,参照同级选派第一书记标准落实工作经费、生活补助及交通保障等政策,享受除村干部基本报酬之外的绩效奖、星级奖、晋位奖及集体收益增幅奖。其他人员享受区县村党组织书记相关政策待遇。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在职务职级并行等政策范围内,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晋升上一级职级;任职期满考核优秀的,可提拔一个职务层次;符合调任公务员条件的事业身份干部,可优先调任公务员;工作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使用;任职期间达到晋级条件的,可优先晋级。其他人员任职期满考核优秀的,优先推荐参加街镇机关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招录(聘)等。
4.对新任职的村党组织书记,由所在街镇确定1名班子成员进行为期1年的“一对一”帮带指导,帮助解决困难问题、适应岗位要求。对遴选村党组织书记任职村,区县财政连续2年每年每村拨付10万元引导资金,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完善基础设施等。
5.公开遴选程序、政策待遇详情请咨询所在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市、区县委组织部。
6.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相关区县公开遴选简章,由相关区县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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