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淄博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选聘公告(25人)
2020淄博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选聘公告(25人)
一、指导思想
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吸引全社会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开发区,优化开发区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开发区干部人才队伍竞争力,为实现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选聘范围
周村经济开发区,周村区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以及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在职在编人员(教职工、医护人员除外)。
三、选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岗位
1、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正职:综合服务部、组织人事部、产业发展促进部、规划建设部、财政金融部、安全生产监督和生态环境部,主管各1名,共计6人。
2、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副职:综合服务部副主管1名、组织人事部副主管1名、产业发展促进部副主管2名、规划建设部副主管1名、财政金融部副主管1名、安全生产监督和生态环境部副主管2名,共计8人。
3、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工作人员:综合服务部2名、组织人事部1名、产业发展促进部3名、规划建设部1名、财政金融部2名、安全生产监督和生态环境部2名,共计11人。
(二)资格条件
参与选聘人员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突出高素质专业化,突出精干有活力,熟悉省级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政策,有与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双招双引、项目推进等相匹配的专业能力素质,尽职尽责,吃苦耐劳,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奉献精神,符合相应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选聘人员年龄一般为4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的任职条件根据情况适当放宽。
管委会内设机构正职人选:现任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及以上干部,或现任副科级干部满2年以上人员(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0年9月23日)。
管委会内设机构副职人选:现任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或科员满3年以上人员(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0年9月23日)。
受过纪律处分且尚在影响期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三)岗位职责及人选要求
综合服务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办文办会、行政接待、机关后勤保障、政策研究、法制等相关工作,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良好的综合协调能力。
组织人事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中共党员,熟悉干部人事、绩效考核、基层党组织建设、人才服务、社会保障、群团建设等相关工作,有良好的综合协调能力和一定的文字水平。
产业发展促进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宏观经济政策、产业发展、项目管理、企业服务等相关业务,了解经贸、科技创新、经济统计、双招双引等政策法规。
规划建设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自然资源管理、规划建设、工程建设工作,了解规划建设领域政策法规、工程建设等业务流程,有良好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能力。
财政金融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财政相关业务、国资监管、金融、投融资等工作,了解宏观经济、金融政策,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安全生产监督和生态环境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了解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有良好的管理协调能力。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
四、选聘程序和步骤
1、发布公告。发布选聘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的公告。
2、部署动员。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单位及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按照要求,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工作。
3、组织报名。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填写《选聘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最多可报2个岗位,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4、资格审查。对各单位推荐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取消聘用资格。
5、综合比选。根据报名情况,结合日常掌握了解,经综合分析研判,按照一定比例择优提出意向人选。
6、个别面谈。与意向人选进行逐一面谈,考察竞聘者在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计划决策、随机应变、口头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竞聘者工作经验、个性特征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7、组织考察。根据面谈情况和选聘人员资格条件,由区委成立考察组对有关人选进行考察。
8、体检。体检一般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研究任职。根据推荐考察情况,内设机构正副职拟聘用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内设机构工作人员人选由开发区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10、公示。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要求
1、开发区管委会不明确机构规格,工作人员不明确行政级别。开发区内设机构正职按区管正科级掌握,内设机构副职按区管副科级掌握。
2、开发区现有在编行政、事业编制人员不参加管委会岗位竞聘和竞聘不成功的,由组织、人社等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交流到开发区工作的,保留档案身份。开发区聘任制人员交流到机关事业单位任职的,根据公务员调任等政策规定办理,原则上按照开发区聘任的岗位职务交流。对保留档案身份人员,聘任岗位相当于或低于原档案职务层次的,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可根据有关规定,按原档案职务层次交流。需要统筹安排的人员及参与选聘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和决定。
3、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到开发区工作的,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实行岗位聘任制,一个聘任期为3年,聘任期满后重新进行岗位选聘。对于第一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黄牌警告,第二年仍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解聘,也可依据具体情况提前解聘。对于落聘人员和聘任期满要求离任的正式在编人员,由组织、人社等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统筹安排。
4、实行岗位绩效薪酬。薪酬一般包括固定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绩效工资),通过设置不同的考核系数,进一步明确部门业绩与个人业绩在薪酬上的权重关系,具体薪酬分配办法由开发区在薪酬总额内,按照以岗定薪、以绩定薪、奖优罚劣、绩薪相适原则制定,薪酬方案报区委、区政府备案后实施。
请各单位按照公告精神做好动员发动、组织报名工作,于2020年9月27日17:00前,将报名登记表(连同电子版)报送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常委楼310室)。
联系电话:
中共周村区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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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共周村区委组织部关于选聘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oucun.gov.cn/art/2020/9/23/art_5352_20213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