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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惠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9人)

惠民县人民政府 2020-11-16 14:15:31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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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招聘汇总】日照本月份医疗卫生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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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和惠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和《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滨人社字〔2020〕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为惠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29名工作人员。制定本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2020年惠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依据学历、学位须在2020年11月25日前取得,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详见附件1。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五)其他有关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惠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08:00-11月27日16:00

初审时间:2020年11月25日10:00-11月28日12:00

查询时间:2020年11月25日10:00-11月28日17:00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通过,考生报名信息只能查看,不能更改。2020年11月2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一致。(注: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就允许报名),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一致。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可视为同一专业。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25日10:00—11月28日17︰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20年11月28日15:00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到惠民县卫生健康局208室(惠民县东门大街18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为1:2。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增加到公共卫生2(岗位代码103)岗位。已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公共卫生、药学、护理、检验四类分别命题。

笔试时间:根据疫情情况,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布公告为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前5天内,请务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0年惠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面试时间等有关事项均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经资格审查后,无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经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确定面试人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内容

面试工作,在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三)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时先按1:1比例进行。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考察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持事业单位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惠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

附件:1.2020年惠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0年惠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3.诚信承诺书

2020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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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惠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huimin.gov.cn/art/2020/11/16/art_118127_10020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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