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日照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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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和日照市《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日照人才发展集团下设力诚人力受日照市公安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所招聘人员派遣到日照市公安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25周岁(含)以下(1994年12月至2002年12月期间出生);
(四)限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七)具有日照市常住户口;
(八)具备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目前正在我市从事辅警工作的不得应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职位及招聘计划
招聘特勤职位辅警30人。具体招聘职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见《日照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身份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由日照力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公安机关工作,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被招聘人员不是人民警察,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政治考核、体检、毒检、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日照力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日照市东港区学苑路与济宁路交汇处日照文化创意产业园艺术馆二楼),联系电话:。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1份(A4纸),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张和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分行出具),自行下载并填写《日照市公安局2020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
4、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体能测评。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5、考务费:确认初审通过的人员,按每人40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考务费由力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场收取。
(二)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评和面试
1、体能测评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评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标准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测评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
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职位计划1:1.5的比例,按照“1000米跑”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1000米跑”成绩相同的,按照“10米×4往返跑”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在日照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职位工作所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职位匹配度、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政治考核、体检、毒检人选。如入围的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按“1000米跑”成绩确定人选;“1000米跑”成绩相同的,按照“10米×4往返跑”成绩确定人选。
参加政治考核、体检、毒检人员名单在日照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
(三)政治考核、体检、毒检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政治考核、体检和毒检不合格,或者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造成的招聘计划缺额,一年内可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政治考核、体检和毒检。
(四)公示聘用
经体能测评、面试、政治考核、体检、毒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有异议,且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日照市公安局工作。拟聘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二个月,试用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五、待遇保障
所聘人员试用期期间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当年度月应发工资为275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部分),实行工资动态调整,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报名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防止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在现场报名、考试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咨询电话:,
招聘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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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照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日照市公安局2020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原标题:【招聘】日照市公安局 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2TkBv322MCz5ERzpTTB1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