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枣庄教师招聘考试职位表公告汇总【枣庄教师编汇总】
2021枣庄教师招聘考试职位表公告汇总【枣庄教师编汇总】 | ||||
地区 | 招聘公告 | 职位表 | 报名时间 | 笔试时间 |
市属 | 2021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04职位表公告 | 职位表 | 6月15日-17日 | 另行通知 |
滕州市 | 2021年枣庄滕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49人职位表简章 | 职位表 | 6月15日- 17日 | 6月27日 |
峄城区 | 2021年枣庄市峄城区公开招聘教师56人职位表简章 | 职位表 | 6月15日- 17日 | 另行通知 |
薛城区 | ||||
山亭区 | ||||
市中区 | ||||
台儿庄区 |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市《关于2021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2021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104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须于2021年6月15日前取得;2021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体局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辞职证明。上述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均为2021年6月17日及以前。
我省2016年(含)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人员,服务地在枣庄或是枣庄市生源,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从枣庄市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本次招聘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役龄满12年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但选择复员安排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等情形的不列入招聘范围。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再适用该政策。
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用于专项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9:00—6月17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15日11:00—6月18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