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人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由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是山东创建最早的电子信息类学校。建校43年来,为山东电子信息产业输送了大批技术技能型人才。学校主校区位于章丘大学城,占地1000亩,在校生9482人,开设41个专业。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5日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5日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5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5.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6.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1年7月15日。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shandong.gov.cn/)和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dcet.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9:00—2021年7月23日16:00。
初审时间:2021年7月15日11:00—2021年7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16日11:00—2021年7月24日16:00
咨询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7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咨询电话0531-83118165。
报名人员注册、登录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http://rsxt.sdcet.edu.cn/zp.html)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7月23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2021年7月15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0月31日,剩余岗位将定期在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面试、考察、体检结果会在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身份证;(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在考察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招聘岗位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要求的,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校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6)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提供学习单位盖章的研究方向证明材料;(7)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相应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由该工作经历所在单位盖章;(8)对中共党员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证明材料;(9)《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在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个人中心”“我的简历”“预览”中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应聘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处需手签姓名);(10)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时提供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按规定在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上传;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审核时提供。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或副高级及以上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共1科、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内容、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在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布,请及时查询。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身心素养和应急处理等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向博士或副高级及以上招聘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政审函调或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由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按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1-8311816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589930822
联系地址:济南市章丘区文化路888号
邮政编码:2502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14日
原标题: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107/423752f8-c7ee-45c3-ac1a-20d7b9daeb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