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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五莲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检验工作人员简章

五莲县人民政府 2021-08-20 14:34:48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21年五莲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检验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五莲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验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等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其它条件要求

检验

3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医学检验技术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4日9:00—8月25日17: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五莲县人民医院办公楼二楼人事科

报名需如实提交《五莲县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检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五莲县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检验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具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检验基础知识”一科;

笔试时间:2021年8月27日上午9:00—10:3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参加笔试应聘人员于2021年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五莲县人民医院办公楼二楼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应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并确定进入面试名单,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百分制计分。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

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医院可以要求重新体检。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五莲县人民医院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发放生活补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聘用人员的相关待遇按照五莲县人民医院自聘人员薪酬制度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五莲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33-79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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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五莲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检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2021年五莲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检验工作人员承诺书

                                          

                                                                                   五莲县人民医院
2021年8月19日

原标题:2021年五莲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检验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XUNKVFK0f2C1ubIiON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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