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

首页 > 教师招聘 > 招考信息 >

2021年枣庄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人报名入口

枣庄学院 2021-08-25 09:05:30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21年枣庄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1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9月2日16:00。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为方便考生获取考试信息,日照中公教育特整理以下入口:

2021年枣庄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人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9月2日16:00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枣庄学院网站(http://www.uzz.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

报名网址: http://210.44.232.26/zp.html#/。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9月2日16:00。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变更应聘岗位,重新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系统报名需提交材料如下(以下所有材料请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①应聘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扫描件应包含身份证正反面)。

②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聘有应届毕业生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附件3),并在考察阶段提交相应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⑤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研究生就读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附件4),或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单扫描件以及本人研究生就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第三方翻译机构出具的研究生就读期间成绩单翻译件扫描件以及本人研究生就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翻译件扫描件。

⑥应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⑦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学校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相关证明模板见附件5。

⑧应聘岗位要求为主要学生干部的,须提交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扫描件,相关证明模板见附件6。(主要学生干部包括大学阶段或研究生阶段的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⑨应聘岗位对相关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相关证明模板见附件7。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8月26日9:00-9月3日16:00。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和发布的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情况、考试安排及后续相关通知,均通过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网址:http://rsc.uzz.edu.cn),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相关人员自行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过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uzz.edu.cn/)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证明材料进行复审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符合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⑤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需提交本人签字的中共党员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

⑦有本人签字的《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查后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笔试前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原标题:人才招聘

文章来源:http://210.44.232.26/zp.html#/


 猜你喜欢

查看更多

 大家都在看

备考公开课
山东公职类备考公开课
点击查看

教师招聘<

招考信息

报考指导

阅读资料

考试题库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