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淄博市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考察、体检通知
按照《2021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21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公告》相关规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未按要求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材料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免笔试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排名顺序,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二)考察、体检的岗位及人员
本次考察、体检的岗位为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相关岗位按1:1.5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1:1入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沂源县合并招聘单位A、B、C入围人员考察由县人社局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于1月21日(周五)早上8:00前持本人身份证和500元左右体检费(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沂源县卫生健康局院内集合。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县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4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如需复检,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1、2021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体检范围(1: 1.5)人员名单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8日
原标题:2021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考察、体检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yiyuan.gov.cn/gongkai/site_yyxrlzyhshbzj/channel_c_5f9f6caf744146b464b6e886_n_1605852126.0326/doc_61e63ae07b4955f6beed37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