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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潍坊寒亭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30人)

寒亭区人民政府 2022-06-27 09:33:44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卫生人才队伍,优化基层卫生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寒亭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六)无特别说明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09:00— 7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1日11:00— 7月 8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中国•寒亭”(http://www.hanting.gov.cn,下同),进入考试鉴定专栏,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7月1日11:00— 7月8日16:00

招聘部门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7月1日11:00— 7月8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到寒亭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确定无误后,考生报名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一)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在“中国•寒亭”网站另行通知,具体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二)资格复审

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外,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除,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潍坊市寒亭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2份。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3)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按岗位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作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资格复审、面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按照规定,面试费每人每场次为70元。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和体检的具体时间将通过“中国•寒亭”网站另行公示。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中国•寒亭”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应聘岗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待遇。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疫情防护

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保障本次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规定,应聘人员应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强化防控意识,及时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避免错过公示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成绩公布、面试、体检等考试信息均在“中国•寒亭”网站予以公布。

本简章由寒亭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7907084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1.2022年寒亭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

2. 2022年寒亭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潍坊市寒亭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7日

附件1:2022年寒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2年寒亭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原标题:2022年寒亭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hanting.gov.cn/ywdt/gggs/202206/t20220627_759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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