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台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烟台大学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最佳中国魅力城市—烟台,是国内距海最近、拥有海岸线最长的滨海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省市共建高校、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援建,于1984年建校,1985年正式招生,1998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2年获批“重大新药新型释药系统”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20年获批项目博士后招收资格。
烟台大学现有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法律、农业、翻译、药学、新闻与传播、汉语国际教育、机械、材料与化工、电子信息、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能源动力、资源与环境、应用统计),涵盖文、理、工、法、农、医、经济、管理、教育等9个学科门类,目前在校各类研究生3500余名。
2023年烟台大学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20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10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10名,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将根据本年度上线情况适当调整。最终招生计划和信息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系统确认录取的人数为准。
2023年烟台大学拟与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和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预计在化学[代码为070300]、化学工程[代码为085602]、生物工程[代码为083600]、生物学[代码为071000]、农艺与种业[代码为095131]、海洋科学[代码为070700]、环境科学与工程[代码为083000]、材料工程[代码为085601]、材料科学与工程[代码为080500]、食品加工与安全[代码为095135]等专业招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不得跨专业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除外。我校建筑学[代码为081300]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报名须知
(一)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区别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学生的档案不需调到我校。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学习和非全日制学习两种,二者在招生考试中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考生在选择研究方向时务必注意所报考方向的学习形式,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在招生目录的“复试、加试科目及备注”中已注明,考生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全日制或者非全日制学习形式。
(二)定向与非定向情况说明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形式分成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加试要求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跨专业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的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可以不加试。
(四)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认真选择并核对报考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各自对应的代码,以及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信息。
四、报名确认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要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下载准考证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有效核验证明,未能按期提供证明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3.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照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准考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全部为三年。
七、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及相关费用
我校录取的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
202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将按照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的最新文件收费标准上限执行。
2023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5000元。
(二)奖助体系
根据国家和学校奖助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表现优异、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研究生奖助文件如有修改,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学校代码:1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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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35-6907945
原标题:烟台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yjs.ytu.edu.cn/info/1015/25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