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2023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公告》,现将我省2023年度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3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普通职位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笔试成绩不低于45分。
二、确定面试人员
(一)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18时,招录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资质)证书等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单,确认参加面试。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公告》及其《报考指南》。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三)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30日18时。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4月1日前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统一公布。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不含省公安机关、省属戒毒机关、省属监狱机关)的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3年4月7日至4月8日。考点设在山东省干部学院(济南市高新区伯乐路998号)。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报考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人员,应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详情请咨询招录机关。
四、其他
面试人员在考前应当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进行新冠病毒自我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须及时向招录机关报备,在应急考场参加面试。为确保面试时身体状态良好,请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面试当天,考点入口设有体温检测通道,请保持安全间距有序排队,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现场检测体温≥37.3℃且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考生,在应急考场参加面试。
省公安机关、省属戒毒机关、省属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递补等有关事项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由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监狱局另行公告。
附件:面试人员守则
山东省公务员局
原标题:2023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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