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淄博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2023年度淄博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现将我市2023年度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3年度淄博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
二、确定面试人员
(一)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18时,招录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资质)证书等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单,确认参加面试。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度淄博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及其《报考指南》。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灯塔-淄博党建”网络平台“公务员管理”专栏发布的招录职位表。
(三)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30日18时。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4月1日前在“灯塔-淄博党建”网络平台“公务员管理”专栏统一公布。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我市各级机关(不含公安机关)的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3年4月8日至4月9日。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人员入闱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报考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人员,应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详情请咨询招录机关。
四、其他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公务员招录首重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本次招录工作,对考生的政治素质测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存在弄虚作假、恶意竞争、以不正当手段扰乱招录工作秩序,违规谋取个人利益的,将终止录用程序,并纳入淄博市公务员诚信报考库管理。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二)面试人员在考前应当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进行新冠病毒自我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须及时向招录机关报备,在应急考场参加面试。为确保面试时身体状态良好,请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面试当天,考点入口设有体温检测通道,请保持安全间距有序排队,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现场检测体温≥37.3℃且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考生,在应急考场参加面试。
附件:面试人员守则
淄博市公务员局
2023年3月22日
原标题:2023年度淄博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bdj.gov.cn/tzgg/9340.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