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 9:00—11 月 4 日 8: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3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考试和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 年 11 月 4 日上午 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笔试方法和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场,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相关知识两部分,各占整个试题分数的 5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公文写作等基础性知识;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登记表》、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及 1 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 2 张。相关证明材料同报名系统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核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三)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辅导员岗位按照 1:5 进入面试,其他岗位按照 1:3进入面试,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教师、教辅、校医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 40%和面试成绩占 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75 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情况在学校官网及报名系统予以公告,不单独电话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先按 1:1 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同意后,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 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 1 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省编办、省人社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 号)等规定,新进人员纳入控制总量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