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淄博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一、确定面试人员
(一)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18时,招录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资质)证书等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单,确认参加面试。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注意事项详见《2024年度淄博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报考指南。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三)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28日18时。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1月31日前在“灯塔-淄博党建”网络平台“公务员管理”专栏统一公布。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我市各级机关(不含公安机关)的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4年3月2日至3月4日。考点设在淄博市委党校(周村区深圳路2199号),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报考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人员,应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计入综合成绩。详情请咨询招录机关。
三、其他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公务员招录首重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本次招录工作,对考生的政治素质测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存在弄虚作假、恶意竞争、以不正当手段扰乱招录工作秩序,违规谋取个人利益的,将终止录用程序,并纳入淄博市公务员诚信报考库管理。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二)我市各级公安机关职位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递补等有关事项,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由省公安厅另行公告。
附件:面试人员守则
淄博市公务员局
2024年1月18日
附件
原标题:2024年度淄博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bdj.gov.cn/tzgg/13411.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