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日照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和《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涛雒实际,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镇公开招聘2024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7周岁、即1957年10月至1979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人员)、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二孩妈妈”。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以上岗时身份为准)。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周岁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已享受职工(含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以及名下有工商登记注册信息(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股东和农村合作社法人,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除外)的不得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对公职人员或村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镇研究通过并报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安置上岗后,亲属成为公职人员和村干部的,需补充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岗位需要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无传染病和不良嗜好;
(五)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类型及数量
涛雒镇本次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共113个,主要设置公共环境卫生岗位,由各村根据实际需求统筹安排,岗位具体招聘数据见附件。
(一)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能够胜任工作强度,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2)岗位职责:负责区域内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整治、长效保洁工作,从事政策宣传、绿化管理、文明劝导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志愿服务,同时完成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岗位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申请、资格初审、民主评议和公示、区级审批、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人员到所在村村民委员会提出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2日。
2、报名材料:填写《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残疾人需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籍在村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离婚或丧偶证明1份;登记失业“二孩妈妈”需提供计生部门开具符合生育政策的证明。
3、咨询电话:0633—2950623。
(二)资格审查及聘用
对申请报名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村居根据报名申请审核情况,结合城乡公益性岗位职责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本辖区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公示3天后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名单。经村居汇总并填写审查意见后由镇复审,复审通过的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备案,签订劳务协议,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五、日常管理
乡村公益性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停止发放补贴。
1.自然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6)乡村公益性岗位超70周岁的;
(7)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2.人员清退。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因政策原因需要被清退的;
(8)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六、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830元/月(其中:30元/月为绩效工资),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七、其他
报名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并追回相关补贴。
本公告由涛雒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度涛雒镇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涛雒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
原标题:涛雒、后村、西湖发布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_EsFBhYViQ0Djwce04-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