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35人)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5名。具体岗位详见《2025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素养和适应教师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等;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15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月2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
2.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经所在院校同意。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3.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4)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详见《2025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须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至2025年1月。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月2日9:00—1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1月2日11:00—1月9日16:00
报名、查询网站: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whctp.gov.cn)。
1.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计划表》、《应聘须知》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回避情形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与招聘主管部门联系。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主管部门介绍有关情况,经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在报名网站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5年1月7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
2.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1月8日18: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资格初审。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一般在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进行资格初审,并确认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信息不全的将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将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4.网上查询。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5年1月8日18: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5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5.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
核减、取消的招聘计划在报名网站公布,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相关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对知识的实践运用能力等方面。
笔试时间为1月12日9:00-11:00,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1月10日9:00-1月12日9:30。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范围。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现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报名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详见《应聘须知》)。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报名网站公布。
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答辩”的方式。按照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试讲独立备课30分钟,试讲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教学思想、学科专业知识及分析与实践能力等方面。试讲不指定教材,由评委现场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面试相关通知。应聘人员需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笔试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并等额组织。
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须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拒绝选择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正式到岗前,将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统一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招聘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双方应严格履行。
四、其他
(一)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应聘须知》和《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材料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0631-5629032;监督电话:0631-5629211。请在工作时间段(8:30-11:30,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中共威海市委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4年12月27日
原标题:2025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whctp.gov.cn/art/2024/12/27/art_41731_51411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