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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烟台市福山区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30人简章

福山区政府网 2020-05-19 10:18:00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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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为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烟台市福山区拟从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中,考选30名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考选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

3、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除外)。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大学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毕业生。

4、年满18周岁(2002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28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毕业生31周岁(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5、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学生会部长,班长,党(团)支部书记且任满1学年,任职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6、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4)2020年7月底前,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在上述时间内取得的,提交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经考选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5)现役军人;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被开除公职的;

(8)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1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13)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4)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扰乱报名秩序、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名网站:(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8:30—6月7日17:00

审核时间:2020年6月1日14:00—6月8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日14:00—6月9日17:00

查询时间:2020年6月1日14:00—6月10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研究确定后,提前在福山区政府网予以公告。

(三)具体程序

1、网上申请。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110×160像素、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且填报时间自动更新为最后一次登陆时间。

2、网上审核。考选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审核,审核分初审和复核,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核情况。报考申请一经初审通过,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更改信息。报考人员对报名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6月10日17: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审核结果。报名系统于6月7日17: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务于6月1日14:00—6月9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福山区考选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个人诚信承诺书》。

4、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待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后退费。符合减免条件考生,在笔试结束后当天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在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发布。科目为综合测试一科,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重点测试从事基层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认知水平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考选主管机关研究确定,随笔试成绩一并公布。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具体公布时间请注意浏览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

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名单并进行资格审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按考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查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需提报的证明材料包括:

(1)《福山区考选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个人诚信承诺书》;

(3)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学生表现鉴定材料(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

(5)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学生会部长、班长、党(团)支部书记证明(加盖院系以上党组织公章);

(6)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学校、院系公章);

(7)在校所有学习科目成绩单(同时加盖学校教务处和院系公章);

(8)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或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生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报名网站(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从事机关和基层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考生,免交面试考务费)。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汇总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并在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进行公布。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考选主管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在了解考生综合素质、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的同时,重点突出对德的考察,并对考生资格及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考选主管机关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处理不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考选主管机关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考选单位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考选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公示之前,因弃权、取消资格、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未进入考察人员范围的不再进行递补。

1、拟聘用人员未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及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均使用事业编制,统一分配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重点培养。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3、就业协议签订时间另行通知。

4、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5、新聘用人员在福山区部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选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考选最终解释权归中共烟台市福山区委组织部、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35—

监督电话:0535—

附件:1、福山区考选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个人诚信承诺书

3、学生干部证明材料样本

中共烟台市福山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9日

原标题: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2020年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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