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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烟台市青年干部人才“菁英计划” 选聘公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加强青年干部人才储备,烟台市决定实施2026年青年干部人才“菁英计划”。现面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高校定向选聘一批优秀毕业生到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选聘对象

2026年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

2、 选聘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端正。

3.截至2026年1月,年满18周岁。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应以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报考,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博士研究生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选聘资格。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中外合作办学,独立学院,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已被国家和地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10.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11.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12.在校期间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签约、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6年1月17日9:00—1月25日16: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统一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站(http://ytdangjian.yantai.gov.cn/),通过“菁英计划”选聘专栏,进入2026年烟台市青年干部人才“菁英计划”选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所填报的联系方式在整个选聘过程中要保持通讯通畅且为本人使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选聘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1月17日11:00至1月26日16:00。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未审查或者未通过审查的,在2026年1月25日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因提交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后果。报考人员可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如同一选聘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较少,相应核减选聘人数或取消选聘岗位,核减的选聘计划可视情调整到其他选聘岗位,选聘计划调整情况在“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考试及签约

考试采取预选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预选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1.预选。预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70分。预选结果将在报名网站公布,通过预选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发放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提交相关材料。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按选聘岗位分类组织。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选聘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依照预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4.签约。按照选聘计划数依次等额签订就业协议,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选聘资格。

预选、资格复审及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站。

(三)考察体检

按照岗位选聘计划1:2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考察期间,对考察人选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查,开展档案审核。按照岗位选聘计划1:1比例组织体检,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选聘资格。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和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站。

根据面试和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解除就业协议,不予聘用。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解除就业协议,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选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解除就业协议,不予聘用。

四、管理培养

“菁英计划”人员纳入烟台市市直事业编制,由烟台市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共同管理、跟踪培养。

(一)锻炼培养及岗位安排

入职前2年,统一安排到基层锻炼,行政关系统一放在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年锻炼期满后,根据专业特长、工作表现分配到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自愿留在基层工作的,也可安排适当岗位,仍作为“菁英计划”人员,予以关注培养。

(二)试用期

所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所有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五、有关待遇

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入职并在烟台缴纳社保满1年后,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可享受最高10.8万元生活补贴和最高2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享受烟台市人才公寓和“烟台优青卡”相关政策待遇。

本公告由烟台市委组织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788308、6788309

附件:2026年烟台市青年干部人才“菁英计划”选聘岗位需求表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4日

相关附件

附件:2026年烟台市青年干部人才“菁英计划”选聘岗位需求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xlsx

原标题:2026年烟台市青年干部人才“菁英计划” 选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career.upc.edu.cn/career/news/view/tzgg/15163447246966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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