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日照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3年日照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报考诚信承诺书》;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书;
5.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还须提交应聘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海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个人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市教育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日照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3—8221826、0633—877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