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日照市东港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3年度日照市东港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考诚信承诺书》;
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语文学科的还须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6.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须出具应聘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专业的,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方式进行,按专业技能测试占60%、试讲占4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会计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如报考岗位中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果面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体检范围的,须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一)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考察意见。
(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港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行选择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其中幼儿园会计、幼儿园教师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东港教体系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八、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19716333116(座机电话),19716333117(座机电话);监督电话:0633-3226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