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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岛市崂山区“优秀青年人才选聘计划”公告(50名)

崂山区人民政府 2024-03-17 16:40:48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干部队伍结构,激活干部队伍“源头活水”,根据《关于实施“崂青计划”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青岛市崂山区决定继续组织实施2024年“崂山区优秀青年人才选聘计划”(以下简称“崂选计划”),面向国内外部分重点高校选聘2024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区情简介

崂山区位于青岛市区东部,是1994年4月青岛市行政区划调整成立的新区,辖区陆域面积395.7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880平方公里,海岸线长95.7公里,拥有32个岛屿、11个海湾、17条河流、30万亩林地。辖5个街道办事处,165个社区(村)(其中80个村民委员会、85个居民委员会),户籍人口35.8万,常住人口51.72万人。经过近30年的发展,逐步成为一个有魅力、有活力、有实力的新城区。2023年,全区生产总值完成1150.89亿元,增长7%;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0.38亿元,增长8.2%;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1%。

崂山是青岛市新兴高端产业的核心集聚区,拥有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崂山风景名胜区、石老人旅游度假区和金家岭金融区4个国家级的政策性区域。“一链一策”推进虚拟现实、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海洋生物医药、现代金融、软件和信息服务、文化旅游等7条重点产业链,高标准建设四大新兴产业专业园区,形成了极具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虚拟现实产业园拥有目前国内唯一一家国家级虚拟现实制造业创新中心。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入选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已上线运行的青岛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是全省首个大规模算力集群。崂山是青岛市极具活力的科技创新区,有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等高校;省部级以上科研院所、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3家,国内外各类研发机构100余家;住崂“两院”院士16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44人;先后培育了中国家电第一品牌——海尔、中国创业板第一股——特锐德、中国高端电缆第一品牌——汉缆等一批自主创新企业;拥有卡奥斯、特来电等独角兽企业9家;集聚高新技术企业92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86.7%;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40件,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全省首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崂山是青岛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核心区,拥有光大理财、青银理财、恒丰理财3家理财子公司,是全国第2个拥有3家理财子公司的城区;全区金融机构和类金融企业达到1200余家,其中,大型法人金融机构23家;境内上市公司15家;私募基金管理规模超过920亿元、约占全市一半。崂山是青岛市旅游资源精华的聚集区和旅游业发展的主阵地,拥有1个国家5A级景区、3个4A级景区、8个3A级景区,成功创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其中崂山风景区位于辖区东部,是驰名中外的道教文化胜地,素有“神仙宅窟”“海上名山第一”之美誉,崂山湾国际生态健康城获批全国首批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崂山区获评全国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区、中国文旅融合创新典范区。崂山还是青岛市大型功能设施的主要承载区,青岛大剧院、青岛体育中心、青岛规划展览馆、青岛博物馆、青岛二中等都坐落于此。

二、选聘范围及数量

面向部分国内外重点高校(见附件1)2024年应届毕业生开展选聘,共计划选聘50名左右(见附件2,含区直所属事业单位23名、街道所属事业单位27名),具体数量根据选聘工作情况确定。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居留权。

(二)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人民、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2024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符合其他条件要求的2024届非全日制应届研究生,也可报考。

(四)年满18周岁,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8年3月及以后出生),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年3月及以后出生)。

(五)选聘人员需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其中,有关国内高校和有关国(境)外高校可报考区直所属事业单位或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岗位。有关省内高校仅限报考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岗位,且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2024年6月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②在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连续一年以上(截至2024年6月);③在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六)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其中,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间取得。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独立学院、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3.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9.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10.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1.现役军人;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初选、资格复审、综合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考生通过崂山政务网(www.laoshan.gov.cn)“崂选计划”专栏进入“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9:00-3月25日16:00。报名步骤如下:

1.填写报名信息。符合条件且有报考意愿的考生,登陆崂山政务网(www.laoshan.gov.cn)“崂选计划”专栏,点击“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称谓、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经历须从小学阶段开始填写。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

网上报名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系统产生并提示下载《2024年“崂选计划”选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将作为报考的重要参考,请务必真实、准确、完整填写。

考生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2.上传审核资料(2024年3月18日9:00-3月25日16:00)。报考人员在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经考生本人签名承诺,由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高校学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国境外高校无法审核盖章的,由考生本人在“本人签名”处签字并按手印),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拍照或扫描,电子文档需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300K),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报名”,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考生在提交报名前多次修改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3.查询初审结果(2024年3月18日11:00-3月26日16:00)。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核的,在3月25日下午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二)初选

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选,综合考虑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初选表现等因素,按照1:5的比例确定通过初选人员名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报名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照审核通过人数确定通过初选人员名单。初选结果将在崂山政务网、“勤崂为公”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如考生数量较多,将视情在初选环节前增加预选环节,结合考生的学习经历、专业知识水平、现实表现等要素,择优确定进入初选范围人员。

(三)资格复审

进入综合测试人员需按报考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列入诚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崂山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岗位。报考人员在选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选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在青岛市崂山区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对达到综合测试合格分数线的,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分岗位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名单。综合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考生的学历层次高低、入党时间早晚、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情况等因素确定考生排名顺序)。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开展。对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造成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聘资格。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规定,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核查,经核实涉嫌造假的,取消选聘资格,未核实前一律暂缓考察。

(六)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对因体检考察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测试成绩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选范围内依次递补。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崂山政务网、“勤崂为公”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予以正式选聘。拟选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聘关系自动解除。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按“崂选计划”优选生有关政策办理定级,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管理培养

选聘人员均安排到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将作为崂山区党政后备干部人才进行重点培养,由组织人事部门全程跟踪管理、全周期培养锻炼。根据青岛市“人才强青”有关政策,对在青就业落户的国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按照博士每月1200元、硕士每月800元、本科每月500元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在青创新创业落户并购买唯一商品住房的40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硕士,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同时,在青岛市补贴基础上,崂山区对新引进的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连续3年每年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的生活补贴。如遇政策调整,相关待遇享受以最新政策为准。

六、纪律要求

选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选聘期间,相关选聘政策信息均在崂山政务网、“勤崂为公”微信公众号公开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选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3.公告未尽事宜由崂山区“崂选计划”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998750

技术咨询电话:18562803179

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拨打。

青岛市崂山区“崂选计划”办公室

2024年3月

附件1

2024年“崂选计划”选聘有关高校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有关国内高校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河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宁波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海军军医大学、空军军医大学

二、有关国(境)外高校

麻省理工学院、剑桥大学、斯坦福大学、牛津大学、哈佛大学、帝国理工学院、加州理工学院、伦敦大学学院、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芝加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爱丁堡大学、洛桑联邦理工学院、普林斯顿大学、耶鲁大学、南洋理工大学、康奈尔大学、香港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东京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巴黎文理研究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曼彻斯特大学、首尔国立大学、澳州国立大学、麦吉尔大学、西北大学(美国)、墨尔本大学、多伦多大学、京都大学、伦敦大学国王学院、香港中文大学、纽约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悉尼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新南威尔士大学、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巴黎理工学院、慕尼黑工业大学、杜克大学、昆士兰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香港城市大学、东京工业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莫纳什大学、阿姆斯特丹大学、慕尼黑大学、索邦大学、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布里斯托大学、布朗大学、华威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大阪大学、巴黎第十一大学、马来亚大学、浦项科技大学、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延世大学、高丽大学、莫斯科国立大学、鲁汶大学(荷语)、国立台湾大学、南安普顿大学、东北大学(日本)、华盛顿大学、格拉斯哥大学、哥本哈根大学、苏黎世大学、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伊利诺伊大学厄本那-香槟分校、利兹大学、奥克兰大学、佐治亚理工学院、瑞典皇家理工学院、西澳大学、伯明翰大学、杜伦大学、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隆德大学、谢菲尔德大学、圣安德鲁斯大学、都柏林三一学院、成均馆大学、莱斯大学、奥斯陆大学、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大学、赫尔辛基大学、波士顿大学、阿德莱德大学、阿尔伯塔大学、里昂高等师范学院、名古屋大学、乌得勒支大学、诺丁汉大学、圣保罗大学、阿尔托大学、蒙特利尔大学、柏林自由大学、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伯尔尼大学、智利天主教大学、纽卡斯尔大学(英国)、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瓦赫宁根大学、查尔姆斯理工大学、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日内瓦大学、乌普萨拉大学、普渡大学西拉法叶分校、马来西亚国民大学、莱顿大学、柏林洪堡大学、南加州大学、九州大学、巴塞尔大学、悉尼科技大学、埃因霍芬理工大学、米兰理工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北海道大学、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马来西亚理科大学、根特大学、格罗宁根大学、兰卡斯特大学、罗切斯特大学、亚琛工业大学、加州大学圣塔芭芭拉分校、哈萨克斯坦国立大学、维也纳大学、麦克马斯特大学、斯德哥尔摩大学、滑铁卢大学、印度科技学院、埃默里大学、汉阳大学、柏林工业大学、密歇根州立大学、法赫德法国石油和矿物大学、奥胡斯大学、约克大学(英国)、埃克塞特大学、德州农工大学、马里兰大学帕克分校、卡迪夫大学、智利大学、博洛尼亚大学、蒂宾根大学、蒙特雷科技大学、罗马大学、印度理工学院孟买分校、韦仕敦大学、国立路桥学校、印度理工学院德里分校、凯斯西储大学、国立清华大学、巴塞罗那自治大学、巴斯大学、维也纳工业大学、哈利法科学技术大学、都柏林大学、匹兹堡大学、巴塞罗那大学、哥德堡大学、明尼苏达大学双城分校、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佛罗里达大学、弗莱堡大学、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利物浦大学、纽卡斯尔大学(澳大利亚)、科廷大学、法语天主教鲁汶大学、麦考瑞大学、庆应义塾大学、蔚山国立科学技术院、范德堡大学、德累斯顿工业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悉尼分校、柏林夏里特医学院、韩国科学技术院、巴黎萨克雷大学、加州州立大学欧文分校、明尼苏达大学、巴黎西岱大学、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汉堡大学、安特卫普大学、洛桑大学、渥太华大学、奈梅亨大学、维尔茨堡大学、马斯特里赫特大学、科隆大学、乌尔姆大学、德累斯顿工业大学、维克森林大学、塔夫茨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开普敦大学、莱斯特大学、乔治敦大学、圣母大学、格拉茨医科大学、东北大学(美国)、印第安纳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曼海姆大学、亚利桑那大学、比萨高等师范学院、明斯特大学、庞培法布拉大学、耶拿大学、马萨诸塞大学、阿伯丁大学、加州大学圣克鲁兹分校、维也纳医科大学、迈阿密大学、埃尔朗根-纽伦堡大学、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雷丁大学、科罗拉多大学波尔得分校、达特茅斯学院、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密歇根大学、卡罗琳学院、海德保大学、马里兰大学、阿卜杜拉国王科技大学、卑尔根大学、蒙彼利埃大学、伍伦贡大学、加州大学河滨分校、格勒诺布尔阿尔卑斯大学、那不勒斯腓特烈二世大学、图宾根的蒂宾根大学、爱荷华大学、艾克斯-马赛大学、特拉维夫大学、卡尔加里大学、萨塞克斯大学、科罗拉多大学博尔德分校安舒茨医学院、詹卡亚大学、昆士兰科技大学、天主教鲁汶大学、西奈山伊坎医学院、巴黎大学、鹿特丹伊拉斯谟大学、洛克菲勒大学、帕多瓦大学、达拉斯德克萨斯大学西南医学中心、魏茨曼科学研究所、贝勒医学院、波恩大学、德克萨斯农工大学学院站分校、印第安纳大学伯明顿分校、米兰大学、阿拉巴马大学伯明翰分校、哥廷根大学、俄勒冈健康与科学大学、丹麦技术大学、犹他大学、罗格斯大学新伯朗士威分校

三、有关省内高校

山东建筑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大学、青岛理工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农业大学、济南大学

附件2

2024年“崂选计划”选聘岗位计划表

岗位类别

岗位编号

选聘数量

学历

学位

专业要求

备注

A类:

区直所属

事业单位

23名

A01

经济类

8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以本科报考的:经济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统计学类、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以研究生报考的: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统计学一级学科、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会计学、财务管理方向),金融专业学位,应用统计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

1.仅限有关国内院校、有关国(境)外高校报考;

2.其他要求见公告。

A02

建设类

5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以本科报考的:建筑类、土木类、水利类、测绘类;

以研究生报考的:建筑学一级学科、土木工程一级学科、水利工程一级学科、测绘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建筑学专业学位,城市规划专业学位,土木水利专业学位

A03

医学类

5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以本科报考的: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以研究生报考的:基础医学一级学科、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公共卫生专业学位

A04

综合类

5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岗位类别

岗位编号

选聘数量

学历

学位

专业要求

备注

B类:

街道所属

事业单位

27名

B01

经济类

15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以本科报考的:经济学类、经济与贸易类、统计学类、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以研究生报考的: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统计学一级学科、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会计学、财务管理方向),应用统计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

1.有关国内院校、有关国(境)外高校、有关省内高校均可报考;

2.其他要求见公告。

B02

建设类

6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以本科报考的:建筑类、土木类、水利类、测绘类;

以研究生报考的:建筑学一级学科、土木工程一级学科、水利工程一级学科、测绘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建筑学专业学位,城市规划专业学位,土木水利专业学位

B03

综合类

6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附件3

崂山区相关人才政策

一、博士

1.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市级):按照每月1200元标准发放住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6个月。毕业三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三年内来青就业创业的国(境)外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学历留学人员。具有青岛户籍,并获得相应的博士学位。

2.一次性安家费(市级):15万元安家费(40周岁以下)。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就业创业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博士研究生,40周岁(不含)以下,获得相应学位,具有青岛市户籍,在青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

3.人才住房(市级):可享受90平方米。全日制学历,满足在青全职工作且在青无住房(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5年内没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可申请产权型人才住房,销售价格按照不高于销售时点同区域商品住房售价的80%确定。

4.实习生活补贴(市级):3000元每月,最长3个月。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实习的国(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被认研究生实习基地的企业内进行实习的。

5.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区级):按照每年5000元标准发放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36个月(以实际在崂山区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月数核定补贴享受期限)。自2022年6月1日起,申请人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时间为准)首次在山东省就业或创业,且首次就业或创业所在地为崂山区,并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按规定为其在崂山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具有青岛户籍,并获得相应的博士学位。

6.在站博士后生活资助(市区两级):10000/月(7000+3000)的基本生活资助,最长不超过24个月。对博士后承担的创新项目,经人社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后,给予激励资助10万元(5+5),进入全市排名前20%的,提高至20万元(10+10),市、区比例为1:1。

7.出站博士后留崂资助(市区两级):出站后在崂山区落户且就业创业的博士后50万元(25+25)、获激励资助且符合同等条件的博士后70万元(35+35)、进入崂山区注册(登记)并纳税的企业工作的博士后80万元(40+40)。市、区比例为1:1,按照20%、30%、50%分3年发放,也可在工作满3年后一次性申请。其中,博士后本人及其配偶于2022年6月1日及以后在崂山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宅的,且博士后本人工作满1年的,可一次性申请。

二、硕士

1.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市级):按照每月800元标准发放住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6个月。毕业三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硕士学历毕业生;三年内来青就业创业的国(境)外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留学人员。具有青岛户籍,并获得相应的硕士学位。

2.一次性安家费(市级):10万元安家费(35周岁以下)。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就业创业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35周岁(不含)以下,获得相应学位,具有青岛市户籍,在青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

3.人才住房(市级):可享受75平方米。全日制学历,满足在青全职工作且在青无住房(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5年内没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可申请产权型人才住房,销售价格按照不高于销售时点同区域商品住房售价的80%确定。

4.实习生活补贴(市级):3000元每月,最长3个月。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实习的国(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被认定为研究生实习基地的企业内进行实习的。

5.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区级):按照每年3000元标准发放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36个月(以实际在崂山区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月数核定补贴享受期限)。自2022年6月1日起,申请人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时间为准)首次在山东省就业或创业,且首次就业或创业所在地为崂山区,并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按规定为其在崂山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具有青岛户籍,并获得相应的硕士学位。

三、本科

1.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市级):按照每月500元标准发放住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6个月。毕业三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毕业三年内的国(境)外高等院校本科学历留学人员。具有青岛户籍,并获得相应的学士学位。

2.人才住房(市级):可享受65平方米。全日制学历,满足在青全职工作且在青无住房(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5年内没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可申请产权型人才住房,销售价格按照不高于销售时点同区域商品住房售价的80%确定。

注:住房补贴、安家费、博士后安家补贴(留崂资助)按就高原则申领;产权型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与安家费不能同时享受;租赁型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退出后可申请安家费;博士后中途退站的、在站期间身份转为在职人员的,办完手续当月起不再享受资助;多次进站的,只能享受一次相关资助。

原标题:青岛市崂山区2024年“优秀青年人才选聘计划”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aoshan.gov.cn/zt/lxjh2024/202403/t20240315_79124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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