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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公益岗】后村镇2024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嘉轩人力资源 2024-10-08 18:44:20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兜牢民生底线,促进共同富裕,根据《日照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后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并报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面向全镇公开招聘2024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7周岁,但实际在岗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户籍在本村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等群体。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已享受职工(含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补贴人员、企事业公职人员(含退休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以及名下有工商登记注册信息的(包括公司法人、股东、理事、企业出资人及管理人员、农村合作社法人,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除外),不得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对公职人员或村干部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填写《东港区后村镇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亲属备案表》,经镇研究通过并报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二、岗位开发数量
共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98个,主要设置公共环境卫生岗位、村容保洁服务岗位。
三、岗位名称及职责
1.岗位名称:公共环境卫生岗位
(1)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本人身体健康,具备岗位匹配的劳动能力,有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且在村民中有较高的威信和亲和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强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2)岗位职责:负责后村镇驻地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治、长效保洁工作、文明劝导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志愿服务,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使用。
2.岗位名称:村容保洁服务岗位
(1)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本人身体健康,具备岗位匹配的劳动能力,有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且在村民中有较高的威信和亲和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强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2)岗位职责:负责区域内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整治、长效保洁工作,负责村垃圾桶的整理摆放及桶内外垃圾的清理工作,从事政策宣传、绿化管理、文明劝导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志愿服务,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使用。
四、岗位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申请、资格初审、民主评议和公示、复审审批、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人员到所在村村民委员会提出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2日。
2.报名材料:《后村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1份、《东港区后村镇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亲属备案表》1份(报名人员亲属中有公职人员或村干部者填写)、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或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承诺书1份、特殊群体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殊群体:包括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失业人员等人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村委会办公室
5.咨询电话:0633—8833177
(二)资格审查和聘用
由后村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根据报名情况,按照乡村公益岗位职责要求,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并在安置对象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报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培训、签订劳务协议后上岗。
五、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最高不超过830元/月,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六、日常管理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管理按照《后村镇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一)自然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清退,被清退人员1年内原则上不进行再次安置。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 15 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因政策原因需要被清退的;
8.其他不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七、其他
(一)报名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
(二)本公告由后村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后村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
          2.后村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
后村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            
 
 
附件1:2024年后村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
附件2:后村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

原标题:【乡村公益岗】后村镇2024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8lgIj6xB53gtEz-wwcV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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