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莒县库山乡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4人)
一、招聘对象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8周岁,1955年9月-1978年8月)、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群体。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县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县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县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公安、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正常缴纳企业职工社保人员(含以灵活就业形式正常缴纳社保人员)、公职人员、已享受退休待遇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岗位需要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无传染病和不良嗜好;
(五)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类型、名称、数量、职责
本次共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4个,各岗位具体招聘数据见附件。
(一)卫生保洁岗
1.岗位数量:2个。
2.岗位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管理、具备岗位履职条件。
3.岗位职责:岗位职责:①村居保洁:保洁区域内无积存垃圾,道路及两侧、房前屋后做到无垃圾、无人畜粪便,无塑料袋、无杂物、无堆积落叶等。村庄周边100米范围内无白色漂浮物,河塘沟渠无漂浮垃圾;排水沟内清洁、保持排水沟内无堆积杂物,灯杆、线杆、墙体张贴小广告及时清理。②垃圾桶(箱)保洁:保持桶(箱)外观整洁,摆放整齐,无垃圾外溢,周围无散落垃圾:定期对垃圾桶(箱)进行擦洗,夏季对垃圾桶(箱)定期进行药物消杀;负责垃圾桶(箱)的看护保养,引导村民不将农业生产废物、污水、热灰、杂土、粪便、建筑垃圾、危险废弃物等倒入垃圾桶(箱)中,以免损坏垃圾桶(箱)或影响垃圾清运。③积极宣传村内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义务做好环卫宣传教育工作,以身作则,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调度、积极完成临时性任务。④其它:服从乡党委、新村及村两委的工作安排、调度和调配,积极完成各级突击性、临时性任务。
4.岗位待遇:550元/月。
(二)乡村振兴网格员
1.岗位数量:1人。
2.岗位要求: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岗位履职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
①对网格内居民户每天走访10户以上,每月走访一遍;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基本信息掌握熟悉。
②对网格内治安、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及时掌握、及时上报,重大治安、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上报。
③网格员每天填写“工作日志”,准确记录每天走访、服务、巡查,做好社情民意收集。
④配合党委政府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劳动监察、农产品监督、思想文化宣传、社区服务、安全应急、文明劝导、卫生督导、民族宗教事务等工作。
⑤其它:服从乡党委、新村及村两委的工作安排、调度和调配,积极完成各级突击性、临时性任务等。
4.岗位待遇:1000元/月。
(三)如康家园服务岗
1.岗位数量:1个。
2.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工作执行力,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岗位履职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协助“如康家园”运营机构做好日常管服务工作。
4.岗位待遇:850元/月。
四、岗位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申请、资格初审、民主评议和公示、复审审批、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申请城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到岗位所在村委报名。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乡村公益性岗位需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残疾人需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离婚证、调解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写报名表。
五、资格审查及聘用
对申请报名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各自然村通过初审、民主评议、公示3天后确定相关人员。经村(新村)汇总并填写审查意见后由街道复审,复审通过的报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签订劳务协议或劳动合同,经培训后上岗。
六、日常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或终止劳动合同,并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一)自然退出。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需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镇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 15 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 30 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因政策原因需要被清退的;
8、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七、岗位待遇保障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
乡村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实行政府补贴。依据岗位类型、劳动强度、经济发展水平、我县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分级分档发放岗位补贴,按月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系统发放到在岗人员银行账户(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县财政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八、其他
报名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
本公告由库山乡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6561011
附件:2023年度库山乡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库山乡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
原标题:2023年库山乡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uxian.gov.cn/art/2023/9/6/art_163432_10361498.html